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在12月30日被处死。凤凰网相关新闻标题为:“萨达姆为什么这么快被处死”。居然用“为什么这么快”。我若是街头的欧巴桑,会粗暴地反问:“快?我倒觉得为什么会这么慢?”

掐指算一算,萨达姆从被判决到执行,已经整整过去一个月零24天。

我曾在BLOG里说过:“热烈庆祝萨达姆被判绞刑!”,当时有人留言问为什么。

下面这段话可以解释其中一部分原因。虽然我觉得,解释真的是很多余,对于一个可以把自己国家的人民性命全然不顾甚至加以残害的领导人(君主?!),死有余辜。

“……衡量萨达姆的行为是否值得肯定,从伊拉克的国家和民族利益出发,就应当看他定的国策是否有利于伊拉克人民。作为领袖人物的萨达姆个人,他当然“不怕美国”:打起仗来他最安全,有足够的隐蔽处,可以每天换几个地方。而老百姓呢——幸好多国部队尽量避免轰炸平民,但也难免有人被误炸,前线士兵的生命危险就更甭说了,已有数十万人伤亡在战场。

战后,受经济制裁,忍饥挨饿、缺医少药的灾难由谁承受,是萨达姆吗?不是。他当然不怕。但伊拉克的普通人、士兵“怕”,临战前有逃往土耳其的,战场上更是纷纷当逃兵——据新华社记者李义昌4月8日从巴格达报道,近10多天就有16000多名逃兵……”

 

——鄢 烈 山《孩子,你怎么可以这样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