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戒》:电影小说两无关
终于看了李安导演的《色戒》。的确,拍得美而流畅,像清且浅的小溪流,水平顺地滑过去,没撞上石头或沟坎,跟原作完全不同。张爱玲的小说《色戒》是个深潭,不见底的,里面有蛟龙在翻腾。
电影很从容地讲了一个简单的故事。王佳芝本来要充当美人计的女主角,帮共产党地下组织杀易先生,但结果他们二人陷入性的刺激和狂欢,产生了感情,感情的力量压倒一切,她放走了他,自己却搭上了性命。
为了让情节有条不紊地推进,产生说服人的力量,电影必然详细地展示他们性的交流,以及感情的滋长过程。
于是我们看到了三次性爱,各不相同。第一次是在陌生的宾馆房间里。很暴虐。因为王佳芝怀着以前计策落空的失望和此时被捉弄的怒气,而易先生纯粹是发泄和征服。这个时候他们的关系对立而紧张,但王佳芝却被“性”本身征服了。以前她跟梁闰生的经验太难堪,而易先生是情场老手,让她第一次经历了性本身的刺激。第二次在易家王佳芝的房间里。地方熟悉亲切多了,易先生也开始怜香惜玉。王佳芝说要回香港,这惹来易先生的不舍,接着是缠绵的吻,镜头紧紧跟着这个吻,营造着恋人的气息,王佳芝流泪了。这次的性跟第一次的暴虐大不同。最后,她说:“给我一间公寓。”易先生紧紧地拥着她,亲着她的头发,微笑了。第三次,是在他们的公寓里,是全属于他们的小窝,两个人,全然放松了自己,极尽鱼水之欢,王佳芝还用布蒙住了易先生的眼睛,他也听任自己被蒙住。不要忘了,第一次约会时他便说过,自己从不去电影院是因为不想去黑暗里,怕被暗杀。可是,现在他去了黑暗里,因为那黑暗是她制造的。他完全信任了她。
王佳芝的感情也在生长,不过要慢一拍。她对着地下组织的负责人老吴,大声说易先生像蛇一样要钻到她心里去,她已经承受不住分裂的痛苦了。间谍的身份要求她要演戏,不能动真情,但真情在渗透她,抵挡也无用。
易先生完全陷落在情网里,是缘于王佳芝的一曲《天涯歌女》,那些“妹似线来郎似针”,“生生世世不离分”,“患难见情真”之类的句子让易先生不知不觉流泪了,男儿有类不轻弹,这下子他真感动了。于是,有了第二天送王佳芝粉红钻的行动,对易先生来说,那不是高官对欢场女子一掷千金的轻薄,那是定情信物,非同小可。
王佳芝唱歌的时候是半真半假的,她时时记得自己的身份。第二天易先生交给她信封的时候,她先拿给老吴看,还以为是机密文件呢。这时她是间谍,是演员,还没完全被感情所裹挟。第二天,易先生专门带她来,看她把有价无市的钻石戒指套在手上,然后说:“戴着。”王佳芝推辞:“我不想戴这么贵重的东西在街上走。”他捏着她的手,深情地:“我和你在一起……”王佳芝彻底向感情,或者说爱情,投降了。什么国恨家仇,伟大使命,身家性命,全不顾了,她泪满眼,低喊道:“快走!”一场美人计,至此尘埃落定。
王佳芝的感情虽是慢一拍,却是更彻底,她是为此送了性命的;易先生却让观众们失望了,他送得出钻石,送不出自己,钻石终究是身外物,而官位前程却比红粉知己重要多了,他亲手签署了枪毙王佳芝的命令。痴心女子冷面郎。
可见,这电影演的终究是一出感情戏。情节发展必须遵循感情的逻辑,要展现男女主人公怎样在性里沉醉,在情中软化,所以性的场面是重要的,爱情的萌发生长是要交代的,于是电影安排了足足的性场景,缠绵的《天涯歌女》,他握着她戴粉红钻石的手时的款款深情……但是,这些情节和场景,在张爱玲的原作小说《色戒》中,却是一丝影儿也找不到。而且小说里,在王佳芝放走易先生之前,易先生不爱王佳芝,王佳芝似乎也不爱易先生,他们之间性的愉快似乎没有,情的维系似乎更没有。
在易先生眼里,王佳芝等于是个欢场女子。小说写他们买完戒指,并排坐着:
他不在看她,脸上的微笑有点悲哀。本来以为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样的奇遇。当然也是权势的魔力。那倒还犹可,他的权力与他本人多少是分不开的。对女人,礼也是非送不可的,不过送早了就像是看不起她。明知是这么回事,不让他自我陶醉一下,不免怃然。
陪欢场女子买东西,他是老手了,只一旁随侍,总使人不注意他。此刻的微笑也丝毫不带讽刺性,不过有点悲哀。
这段描写跟电影里大相径庭。电影里的易先生微笑得很幸福,可此处,他的微笑有些悲哀。悲哀什么?因为他明明白白知道,美丽女子跟自己这样四十几岁的矮子在一起,图的一是他有权力,二是有珠宝可送。这次送王佳芝,跟以前送欢场女子没什么不同。虽然明知她等的无非是珠宝,但还是要拿捏好时机,避免送得太早,好象看不起她似的,——总要作出用钻石表达爱情的样子来呀。但其中的虚伪他自己明白,珠宝无非是个交易,他也骗不过自己,所以刚送了粉红钻,便一脸悲哀神色。
易先生绝对不认为王佳芝爱自己。王佳芝呢?她在灯下选钻石的这一刻之前,脑子里盘旋着的全是怎么成功地陷易先生于死地,直至踏进店铺,上了楼,她还在思谋。只是在最后一刻,她迷惑了动摇了:
他这安逸的小鹰巢值得留恋。墙根斜倚着的大镜子照着她的脚,踏在牡丹花丛中。是天方夜谭里的市场,才会无意中发现奇珍异宝。她把那粉红钻戒戴在手上侧过来侧过去地看,与她玫瑰红的指甲油一比,其实不过微红,也不太大,但是光头极足,亮闪闪的,异星一样,红得有种神秘感。可惜不过是舞台上的小道具,而且只用这么一会工夫,使人感到惆怅。
两人并坐着,都往后靠了靠。这一刹那间仿佛只有他们俩在一起。
在生死悬于一线的当儿,王佳芝突然生出留恋之感,留恋这一刻的安逸,留恋这粉红钻的美丽神秘,留恋只有两个人相对的感觉。她知道自己坐在火药桶上,接下来一切都将炸飞,死亡和毁灭近在眼前,可是此刻的钻石,甚至易先生,都变得珍贵万分,让她舍不得。这种感受,对她本来的身份来说,是太不相宜,也太出乎她意料,太让她迷惑。所以她试着去分析自己:这是为什么?
是因为易先生的权势让他魅力四射吗?英文里说“权势是一种春药”。她不知道。
是因为性的缘故吗?有人说到女人的心里去的路经过阴道。但是她不相信,那太下作了,只适用于风流寡妇。虽然每次“跟易先生在一起都觉得像洗了个热水澡,积郁被冲掉了”,但那只是“一切有了个目标”的缘故,或者说,有了勾引易先生进而杀死他的目标,她感觉生活有了方向,不再茫茫然。而且跟易先生在一起,总是“提心吊胆“,一夕数惊”,“哪里还问自己觉得怎样”。所以,是不是真有性的作用,她也不知道。
是因为她有点爱上了老易?她不信,也不知道。她从没恋爱过,不知道什么是爱。
王佳芝连自己都是糊涂的,只是有一点很明确,就是:
只有现在,紧张得拉长到永恒的这一刹那间,这室内小阳台上一灯荧然,映衬着楼下门窗上一片白色的天光。有这印度人在旁边,只有更觉得是他们俩在灯下单独相对,又密切又拘束,还从来没有过。但是就连此刻她也再也不会想到她爱不爱他,而是—-
“而是”什么?而是她注意到了易先生的神情,尤其是他的微笑。他微笑里悲哀的神气,在王佳芝眼里变成了什么?
他的侧影迎着台灯,目光下视,睫毛像米色的蛾翅,歇落在瘦瘦的面颊上,在她看来是一种温柔怜惜的神气。
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她突然想,心下轰然一声,若有所失。太晚了。
店主把单据递给他,他往身上一揣。“快走,”她低声说。
易先生正为跟王佳芝逢场作戏而悲哀地微笑,王佳芝却看作是他对她的温柔和怜惜,进而想他是真爱她的!这是怎样的倒错!怎样的幻觉!
可是王佳芝的爱就这样被激发起来:
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偏偏在快要成功的关键时刻,一个女间谍最需要保持冷静的时刻,王佳芝却沉入了幻觉,堕入了爱河,她感觉到死亡逼近时分电光一闪,天地焕然一新。
显然,王佳芝不是个做女间谍的料。她只是个女学生,是个诗意盎然的年纪里,一个充满幻想的诗意而胆大的女子。
她之所以同意去做美人计的主角,固然有为国事出力的成分在,但小说对此轻描淡写,更强调的是她喜欢演戏。在学校里公演爱国戏的成功曾给她留下长久的兴奋:
下了台她兴奋得松弛不下来,大家吃了宵夜才散,她还不肯回去,与两个女同学乘双层电车游车河。楼上乘客稀少,车身摇摇晃晃在宽阔的街心走, 窗外黑暗中霓虹灯的广告,像酒后的凉风一样醉人。
及至去勾引易先生,不过是换了个舞台,戏更惊心动魄了而已。在王佳芝看来,这还是戏,更刺激的戏,她的心情不是被易先生牵动,而是被戏的小高潮所左右。她初次成功地引起易先生关注,抄去她电话号码之后,看她的心情:
一次空前成功的演出,下了台还没下装,自己都觉得顾盼间光艳照人。她舍不得他们走,恨不得再到那里去。已经下半夜了,邝裕民他们又不跳舞,找那种通宵营业的小馆子去吃及第粥也好,在毛毛雨里老远一路走回来,疯到天亮。
这哪是为国家大义?她兴高采烈,全是为了自己的成功。她是站在舞台上的女明星,光艳照人,国破山河在是舞台背景,易先生是专为和她配戏的一个配角。仅此而已。这是任性的小女儿心态,性命攸关的事,被她玩成了过家家。
这出戏,本来预定了纸上的结局,但她偏演出了另外的样子。只因她太投入,最后被戏所俘虏。被俘虏的结果,是她真的成了戏中人,还改写了剧本。这就是真的要演到结局的时候,要她亲手毁灭易先生,她下不了手。她突然觉得跟易先生在一起时很密切,突然觉得这店里很安逸,突然觉得易先生爱她——死使一切都镀上了金。
王佳芝怎么想得到,死亡会有这么大的力量,就如同她永远不可能想到,自己是如此敏感而纯真,以至于就这样跌入了幻想;如此珍视温暖和爱,以至于,一份幻想中的爱怜,也是值得回报的。可惜,那爱怜是假的。
小说《色戒》表达的是一种非常奇特的体验,而电影,相对浅易多了。它只是借用小说的大框架,内容是自己填进去的,其最关键的情节,以及旨趣,都与小说全不相干。小说是小说,电影是电影,正如李安是李安,张爱玲是张爱玲。如果想看电影是如何传达张爱玲的神韵,那肯定是要失望的。
一月 27th, 2008 at 12:06 pm
写得非常好,应该贴到论坛里去,呵呵.
一月 27th, 2008 at 2:38 pm
论坛里已经有这样的观点了,而且写得更言简意赅。
多谢lis鼓励,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