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读后感' Category

性情中人项羽

星期三, 六月 18th, 2008

(一)
我对项羽的认识,来自〈史记·项羽本纪〉中的两节,一是“鸿门宴”一是“垓下之围”。单读这两节,就觉得项羽活了一般。他性格的各个侧面,都如此生动,而且搭配得如此和谐。

“鸿门宴”里,项羽其实不大像个英雄,他只是被动反应。曹无伤说刘邦“欲王关中”,他便火起,马上决定“旦日飨士卒,为击破沛公军”;可是一夜的工夫,就改变主意了,只因为项伯帮刘邦传了几句话。那几句话里,关键的一句是“所以遣将守关者,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刘邦遣将守关,就是要称王的,这也是他称王的证据,但他巧妙一改口,变成了是为项羽打扫场子守住宝座了,这种弥天大谎项羽居然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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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不得不有差别

星期四, 十二月 13th, 2007

孔子的“仁”的中心意思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一种对于别人的关爱和帮助。这种关爱是有差别的,是有范围的,先必须要“孝”,爱父母,“悌”,爱兄长,爱身边的朋友邻居,如果自己力量小,就先爱这些人,别的人顾不上就算了,这就是“穷则独善其身”。如果力量大,就扩大爱的范围,爱尽可能多的人,希望能让老人安享晚年,少年得到关怀,不管他是不是自己很熟悉的人,这就是孔子自己的理想,这就达到“仁“的境界了。如果力量更大,就去爱广阔大地上人吧,认识的不认识的,身边的远方的,都去爱他们,让他们得到你的馈赠和恩泽,这就是“达则兼济天下”,达到“圣”的境界了,这种境界连尧舜都难达到,孔子都觉得这太伟大了,太难做到了,这个目标,孔子本人都不大敢担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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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块宝玉

星期四, 五月 10th, 2007

贾宝玉戴在胸前的通灵宝玉,府里的男女老幼,上到贾母老祖宗,下到袭人大丫头,都把它当作命根子。老祖宗说,宝玉你生了气,打人骂人都容易,何苦摔那命根子。每日里,宝玉得把它戴在胸前,跟黛玉怄了气,贾母得先一眼看看通灵宝贝还在不在。每天夜里,袭人都要把它包了又包,珍重藏起来。 

何止家里人,北静王路遇贾家出殡,总忘不了问“那衔的宝贝在哪里”?就是庙里的张道士,也要虔敬地请它下来让小道们开开眼。 

这的确是件宝贝,五彩晶莹,灿若明霞,上面还有祝福的字“莫失莫忘,仙寿恒昌”,真个祯祥之物。 

但是,独独贾宝玉不稀罕,还几次三番要“砸了这劳什子”!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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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缺点

星期六, 十月 28th, 2006

我是刚读完《包法利夫人》,就去读《家》的。习惯了福楼拜精致雅丽的语言(确切地说,是译者李健吾的语言),和无比精密的结构,乍一读二十七岁的年轻人巴金还不太圆熟的小说,感觉自然有些不满足。跟世界一流的小说相比,《家》的缺点是很明显的,虽然它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着崇高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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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都的秋》:风度真优容

星期五, 十月 13th, 2006

昨晚备课,被《故都的秋》折磨得够呛,熬到半夜还是备不出来,觉也没好生睡。上午上课的时候,我也昏昏,孩子们也沉沉,大家都觉得有点莫名其妙,被郁达夫弄晕了,呵呵。 

不过,我现在好象有点明白了。这不过是篇散文,随便抒发作者的一点小情绪罢了,那么,姑且不往深里去想,他说什么,我们便信什么,说不定倒容易共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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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绝望里无所适从

星期五, 十月 6th, 2006

今天读到了一首诗,它是我许多年来读到的最好的诗。可是,我的感想,我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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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般的人物“柳屯的”

星期五, 八月 25th, 2006

老舍的小说《柳屯的》,表现的焦点是谁?是“柳屯的”的吗?看起来,对她着墨最多。老舍想把这个想象塑造成什么样?想传达给我们什么? 

她的形象,全是透过“我”的眼睛展示出来的。所以第一个有趣的问题,就是“我”对“柳屯的”的看法和评价。 

“我”把“柳屯的”比作擦着白粉的母老虎。第一眼就讨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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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说

星期五, 七月 28th, 2006

读王安忆《小说家的十三堂课》后,有了一点零星的感悟。 

 1、文学的本质是抒情,所有的种类,诗歌,小说,散文,戏剧,它们的本质都是诗,只是运用的材料不同。诗是用星星月亮等意象,或者有什么情绪就直接咏叹出来;散文,选的是生活中的或者随便什么历史书里的材料;小说呢,材料就丰富多了,有些是对现实中的现象加以加工虚构制成的,有些干脆就是想象出来的,神魔啊什么的;戏剧的材料跟小说有点像,但因为是在舞台上表演,不用对现实逻辑负责,所以想象的材料可以更多,甚至可以融入诗的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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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思量的结尾

星期五, 七月 7th, 2006

《复活》的结尾,很有些引人思量的地方。

(一)

聂赫留朵夫本来下决心要陪玛丝洛娃去西伯利亚,然后跟她结婚。随着情节一步步发展,他们到了西伯利亚,玛丝洛娃被改判“流刑”,逃脱了做苦工的命运,可以定居下来,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了,可他们结婚了吗?没有。一个叫西蒙松的政治犯爱上了玛丝洛娃,玛丝洛娃决定嫁给他,与聂赫留朵夫分手。这个结尾很出乎我的意料。试想如果让聂赫留朵夫继续作出牺牲,娶了玛丝洛娃,那他的罪不是赎得更彻底吗?他的形象不是更感人吗?托尔斯泰为什么要这么处理呢?

现在,我来作一下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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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刀霜剑严相逼

星期二, 六月 13th, 2006

“我喜欢鞋,可是鞋都扔掉了。我爱花儿,可那些盛开的玫瑰是我在66年8月被抄家的当天夜里,流着眼泪亲手用开水浇死的。现在,花儿没有了。我爱香水,香水没有了。我爱音乐,音乐没有了。我爱英文诗,诗也没有了。这场文化大革命对我家来说,是釜底抽薪;对我个人而言,是经脉尽断哪!”(罗仪凤)

“我和如苍两人,分配的劳动任务是放养。工作累是累,要弄饲料,要扫羊圈,夜里有时要起来查看查看。但是,每天我与他为伴,与羊为伍,在山坡上或坐或躺,晒太阳,望浮云,谈佚事。虽不是灯下敲棋,窗前展卷的文人生活,但可宠辱皆忘。那些山羊很可爱,尤其是母子间的慈爱,像图画一般。羊羔一旦跑远了,母羊就要急急地呼唤。那些毛茸茸的小羊羔,四脚几乎一齐举起来,朝母亲飞奔过去的样子,是很动人的。相处时间长了,对它们很有些感情。”(储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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